其實我應該去睡覺的
但是剛剛無聊看到了一段話 覺得有點意見
這個時間身邊也沒人聽我講大道理 所以允許自己十分鐘內嘮叨完
(畢竟我的耐心也有限,太久就睡著了。)
那句話大致上是這樣"我們看到漂亮的唱片封面或書籍,即使無法得知裡面的內容,
還是會忍不住購買的慾望,就像收藏藝術品一樣。"
其實前面我都還頗能認同,畢竟我小時候也因為這樣抱了很多靠北難聽的專輯和無法理解的書籍回家。
但是那種行為真的跟收藏藝術品一樣嗎?(當然這邊先不談收藏藝術品的各種心態)
一樣商品的價值或許由消費者決定,但是藝術本身的價值如果冒昧地由他人制衡,那同時也喪失了存在的意義。
美麗的外表與包裝是一種手段,但如果說那象徵某種意涵甚至賦予更深沉的核心價值,就太沉重了。
像雄孔雀絢爛的屏翅是交配繁殖的手段,我們也常常不是因為幽默而微笑,
這模糊(尷尬微慍矜持緊張肯定不屑?),曖昧不明的表情就跟英國人說interesting的意思一樣(通常是他們覺得無聊又不想造口業的時候,有點像台灣人敷衍別人或盧廣重唱的"對啊 對啊 對啊 對啊 對啊"那樣)
不管我們潛意識是否察覺,這表情讓別人安心,也讓自己好度過尷尬的空白。
沒有去探究動機,不代表它就不是一種工具,不是去達成某種目的。
說到這裡,我還要再說一點。
通俗並沒有比較低級,
體驗在fine art裡得到救贖的感覺也不一定比表像帶給人的歡愉來的高尚。
只是階級的概念一直很難弭平,不論社會的團體規範或個人對自己選擇的事物所下的標籤,
都是為了更有秩序的生活。
而秩序給予我們安全感。
但優越或不安的感覺卻也倒不是全然的罪惡,至少它帶給我們迅速取得的快樂和努力的動力。
包裝當然也是一門學問,甚至定位整個市場導向。
這樣龐大且需要極大精力投注的事情當然是藝術。
只是任何的藝術都不應該為另一項藝術背書。
當一張設計精巧的專輯封面奪得消費者的目光,
它的任務也就到此為止,完美終結了。
至於其他需要我們消耗自己與之共鳴的東西,卻藏身在它之後。
如果當它獨立成一幅畫,一張黑白相片,一件設計,不依附在其他作品之下,只為它本身的存在發聲時。
對我來說,那樣迷戀、盲目,且帶給我們美好感覺的情緒才算搜尋藝術的過程。
一場你需要時間的淬煉與生活經驗交融後才能得到的心靈之旅。
還有,我依舊相信有一見鍾情這種事,
我也覺得第一次談話就可以從語助詞,音調、肢體表情和回應判斷那個人是不是和你有著相同頻率。
不管你要拿那人來談戀愛、做愛或是當可以互相理解廢話的好朋友,
建構在一見鍾情下的美麗工具達成了任務,
我們也將在不久之後的未來找到因為對方而更堅強,更完整的自己。
以膽小狗的處男蛋蛋發誓,我真的想不出還有比這更浪漫的事了。
只是變化不可逆,我們要好好保存這個時刻與對方相遇的本質。
不管以後商品成了藝術,還是藝術又成了商品。
嘗試總是好的。
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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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好耶 吳老師!
吳老師講座! 水喔!
D
對我來說看到精美的封面就買的CD
就像收藏濱崎步一樣
然後大三那年把全套Ayumi
都送給勇闖女宿的宅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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